
“所有的罪都是罪”或“所有的罪在神眼中都是一样的”这一观念,在某些基督教群体中非常普遍。这种看法认为,在神的眼中,各种罪之间没有区别,所有的过犯对祂来说都是同样的冒犯。虽然这个观点常被宣讲和教导,但实际上并不符合圣经的教导。
首先,圣经确实说“因为世人都犯了罪”(罗马书 3:23)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无论一个人过去犯了多少罪或多么少的罪,结局都是一样的。“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”(罗马书 6:23)。因此,有人说“所有的罪都是一样的,因为它们都会导致死亡”,在这个层面上是有一定道理的。
然而,圣经并没有把所有的罪在分量或惩罚上等同对待。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,圣经清楚地区分了故意犯罪和无意犯罪的后果。故意犯罪的惩罚远比无意犯罪更加严重。
在旧约中,神为无意犯罪设立了特别的赎罪规定(利未记 4:2-3,民数记 15:22-29)。但故意犯罪则后果更加严重,有时甚至要处以死刑(民数记 15:30-31)。这些区别强调了神对不同类型罪行的责任和严重程度有不同的看法。
圣经本身也表明,有些罪在神眼中更加严重。例如,在出埃及记 32:30-35中,摩西称以色列人拜偶像的罪为“大罪”。新约中,耶稣区分了不同的罪,指出将祂交给彼拉多的人(犹大)犯的是“更大的罪”(约翰福音 19:11)。这些区分表明,并非所有罪在神眼中都一样。
评估“所有的罪都是一样”的说法的另一种方式是思考它们的后果。虽然所有罪都会使人与神隔绝,但某些罪带来的影响远远超出个人,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。例如,谋杀会不可挽回地改变受害者及其亲属的生活,造成巨大的后果。而轻微的过犯可能对他人没有什么影响。说神把谋杀与在愤怒时说脏话看作一样,这在道德上显然是荒谬的。
新约和旧约都清楚表明,罪有不同程度的严重性。哥林多教会虽然充满骄傲与分裂,但只有那个与继母同居的人被保罗赶出教会(哥林多前书 5:5)。早期教会中基督徒也犯过许多罪,但只有亚拿尼亚和撒非喇被圣灵击杀(使徒行传 5:5)。耶稣自己也提到了不可赦免的罪,这暗示它比其他罪更加严重(马太福音 12:31)。
约翰一书第5章区分了致死的罪和不致死的罪(约翰一书 5:16-17)。希伯来书暗示有一种罪到达了无法挽回的地步,可能指的是弃绝信仰的罪(希伯来书 10:26)。因此,新约同样表明罪在严重性上有差别。
事实上,“所有的罪都是一样的”这一观点部分源于“永远得救”的教义。该观念认为,既然一个人得救了,就不论做什么都会得救。因此有人会说:“我在来信基督之前无论犯了什么罪,我都需要基督。同样,在我信主以后,不管我犯了什么罪,都会被赦免,所以一切罪都一样。”然而,新约并不支持这种看法。圣经说有“致死的罪”,显然比其他罪更加严重。
唯一可能支持这一流行观念的经文是雅各书 2:10-11。这里说,违反律法的一条就等于违反了全部律法。但这段经文的意思只是强调我们不能挑选神的命令去遵守,而不是说所有罪的严重性都相同。
显然,新旧约圣经并未把所有罪在严重性上看作完全相同。这个观念其实源自对圣经教导的误解。Bounds博士指出,没有任何一个基督教教派的正式神学真正教导“所有罪都一样”的观点。若以爱为义与罪的标准,那么我们就可能表现出或多或少的爱,也就意味着我们可能或多或少是义的,或多或少是有罪的。